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召开动员大会
7月9日上午,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和安排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在汉高校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市州招办负责人和录取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今年,我省普通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1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7月11日至8月20日进行常规录取,9月22日至29日进行高职高专补录。
在录取现场动员会上,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现场领导协调小组组长严学军同志作动员报告。他指出,今年招生录取期间,正是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关键时期,我们各高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招生服务,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社会满意度。
严学军同志强调,普通高校招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寄托着千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录取现场每一名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怀每一位考生,服务每一位考生,为考生和高校提供更周密、更贴心的服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制度,促进招生公平和社会满意。要把招生录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必须实行集体议事制度。
二是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六条禁令”和“五项承诺”,严格审核有关高校录取标准和结果,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情况。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违规招收考生。高校录取的每一名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办网上录取系统办理正常录取手续。
三是强化招生服务,全心全意做好服务考生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咨询接待、网上答疑、电话咨询工作,及时公布各批次院校投档线,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及时公布征集志愿信息,确保考生和家长在第一时间获取所需信息。
四是加强安全保障,维护安全稳定。严格招生信息使用和发布管理,加强对阶段性保密信息的管理。一旦发现本地区发生涉及招生信息安全的非法事件,如攻击招生系统和数据库、非法获取和贩卖考生信息、篡改招生数据等行为,要按照属地原则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是明确工作职责,严肃招生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责任制,高校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招生纪律、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省高校纪工委书记、现场领导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安怀同志就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执法监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招生政策执法监察,确保公平招生;二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执法监察,确保阳光招生;三是加强招生纪律执法监察,确保廉洁招生;加强落实招生责任制执法监察,确保平安招生。
省招办主任左飞主持会议,并在会上全文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6号)文件。